为加强在校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使入党积极分子能更加深入、更广泛的了解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按照第39期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计划与安排,渤海船舶职业学院电气工程系于2021年5月27日下午在02A403召开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第九讲。本次党课由思政部教师殷红老师讲授。
课程开始殷红老师指出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如果没有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权利,党员就无法揭露和批评任何有害于党的事业的言论和行为;党员如果没有向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党员的才干就不能发挥,党内的民主科学决策就成了一句空话;党员如果没有在党的组织对他做出处理时的辩护权、申诉权,党员就可能被错误处理,党组织的失误就不可能得到及时纠正。
课程中殷红老师提出党员的权利是是党内政治民主的体现;党员的义务是党员应承担或履行的责任,表现为党员应该做出或禁止做出一定行为的一系列规则,以维护党员的利益,保证党员的权益得以实现。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党员言论行为准则不可缺少的部分,对于增强党性,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保障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保证党的组织的巩固和行动的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正确领导,完成党的历史任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此次殷红老师的讲授,我系第三十九期入党积极分子深刻意识到,共产党员必须尊重党章、遵守党章,时刻按照党章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要知晓党章赋予自己的权利、明晰自己应尽的义务,实现义务和权利的一致,行有所止、心有所戒。通过此次的学习,同学们更加期待自己早日成为党组织的一员,为党组织奉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电气工程系学生党支部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