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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系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8/06/20 15:28:39

电气工程系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

    顶岗实习是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体现职业教育“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科学创新精神和熟练专业技能”人才的有效途径和最好方式。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 [2006]16号)的精神,规范顶岗实习教学工作,结合电气工程系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一、本规定所指顶岗实习,主要是指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用人单位参加的顶岗实践。

二、各专业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将顶岗实习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强化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避免顶岗实习环节的随意性。同时明确顶岗实习的时间和要求,要保证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的顶岗实习时间。

三、各专业顶岗实习为必修课程,学生顶岗实习考核合格方能取得相应学分,要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有半年以上企业顶岗实习时间。

四、学生在企业的顶岗实习应该做到与专业培养目标、就业岗位具有关联性,注重与校内生产性实训有机衔接与融通。

五、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既是企业的实习员工,又是学校的学生,要接受企业与学校的双重管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六、顶岗实习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全系的顶岗实习工作由系主任总负责,教学主任、系部办公室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宏观指导、检查、评估、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学生工作办公室等部门应协同做好有关工作。

七、各专业应成立顶岗实习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企业管理人员及教学、学工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各专业顶岗实习的具体管理组织工作。

八、顶岗实习采取学校推荐和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无论是学校推荐还是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均须签订涉及学校、学生和顶岗实习单位三方的顶岗实习协议(见附件),实习协议内容应包括三方权利、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九、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件2),经家长签字、学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参加顶岗实习。

十、各专业应根据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指派一定数量的校内教师具体负责与企业沟通,落实实习单位对顶岗实习的具体教学、管理事宜。

十一、各专业应与企业沟通,由企业指派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负责学生技能训练,并协助学校做好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客观真实地向学校指导教师反映学生的实习情况。

第三章  职责与要求

十二、系部主要职责与要求

1.负责与行业、企业的联系,深化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建立互惠共赢的伙伴关系,拓宽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岗位的渠道,提供学生实习项目,落实学生带薪实习等问题。

2.与企业合作制订顶岗实习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顶岗实习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制订质量评价指标,对顶岗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

3.落实实习单位,并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与实习单位共同编制顶岗实习计划和实习方案等教学文件,签定实习协议,并报教务处备案。

4.落实顶岗实习的校内外指导教师,协调各方关系,明确各方职责。

5.实习前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进行顶岗实习动员及安全教育。

6.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确保顶岗实习顺利进行。

7.组织做好顶岗实习的总结工作,建立顶岗实习档案。

十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顶岗实习的指导教师有专任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两种,其岗位职责分别如下:

(一)专任教师职责

1.按照顶岗实习的教学安排,跟踪指导学生的顶岗实习,做好工作记录,按时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

2.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主动与企业兼职教师或相关领导沟通,掌握学生的实习动态,定期向系部通报学生实习情况。

3.对违反纪律的实习学生,除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外,还应收集相关违纪事实,及时上报。

4.实习结束后,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论文)。依据考核标准和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具体情况,与企业兼职教师一起对实习学生进行综合考评,填写《顶岗实习鉴定表》(附件)。

(二)对企业兼职教师的要求

1.配合专业教学目标和要求,与学校专业教师共同制定顶岗实习计划。

2.传授学生岗位工作技能,指导实习学生按照工作规程和工作标准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实习纪律与安全等方面的教育,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帮助解决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况,向本单位和校内指导教师定期沟通实习学生情况。

4.对实习学生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及时向本单位和学校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5.依据考核标准,对实习学生从职业道德、出勤、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给出实习鉴定意见。

十四、对学生的要求

1.在顶岗实习开始前,学生应认真阅读顶岗实习管理规定,明确实习目的,按规定办理顶岗实习相关手续,填写顶岗实习登记表(附件)。

2.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习任务,并认真完成《顶岗实习手册》中实习周记、实习报告(实习论文)等。

3.在顶岗实习期间,如因特殊原因,学生自己联系到适合自身发展的新岗位进行顶岗实习,须填写顶岗实习单位变更申请表(附件),报所在系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实习单位;学生未经许可擅自离开或调换实习单位,顶岗实习成绩以零分记。

4.在每个实习单位中确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学生,负责日常学生的管理、考勤等事务,并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 

5.要服从企业和学校对顶岗实习的安排和管理,尊重企业的各级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文明守纪,爱岗敬业。 

第四章  成绩评定

十五、考核原则:实行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

十六、学生顶岗实习按单独一门课程计成绩。考核分两部分:一是企业兼职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70%;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占总成绩的30%。

十七、考核方式为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 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学生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学分。 

十八、凡未参加顶岗实习或顶岗实习成绩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能获得顶岗实习学分,不能毕业,应当重修。

第五章  附则

十九、各专业应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电气工程系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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